天气: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 繁體
  • 微信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资讯 / 综合论坛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7-06-19 10:06
    【字体:
    [办公室(审计学会)提供信息]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黄陂区审计局  易赤峰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商品、劳务和支付款项时,由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这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的做法,从而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资金占用,方便单位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一季度,笔者所在审计部门对本区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其间,重点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从执行情况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顺利,运行良好,取得了较为一定的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流转方式的变化使得现行财务管理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完善财政国库管理,适应财政新业务体系的要求。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改革的认识不够统一。有的预算单位片面认为是财政部门收权,会削弱本单位的管理职责和资金运作自由权,影响单位利益,态度不积极。而财政部门却认为原来由预算单位审核和拨付具体业务,现在主要由财政部门完成,财政部门的工作量太大,责任也太大,存在畏难情绪。

    2、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近年来,该区部门预算改革成效显著,初步确立了改革框架,但是仍然存在有的项目不能在年初确定,存在先要钱、后定项目或中途定项目随意追加预算的情况,致使预算确定的资金与项目实际需要不匹配。另外,公务卡报账制度改革进展慢,目前停留在低层次阶段。

    3、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难度大。目前在街乡级开展国库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存在运作模式的设计、财库银联网的延伸、金融机构的限制、人员的素质等多方面的问题。目前全区在街乡一级没有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支付”。

    4、财政部门为减少审核工作量、规避责任和风险,仍然存在把大量的项目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往来账户、街乡财政所实体账户以及项目建设办公室(指挥部)等账户,再由相关预算单位按用款需要进行支付的情况。没有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规定尽量把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方。

    二、对策与建议

    1、做好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工作,提高相关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使财政部门和各个预算单位充分认识财政管理改革重要性。

    2、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知识范围和业务领域都很广,国库改革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培训过程,因此,需要我们把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全面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规范支付行为,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逐步将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全力推进公务卡改革,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外部环境,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建立健全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和报销操作程序,增强财务支出的透明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4、推进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级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围绕确保资金安全和方便单位用款的目标,结合我区目前各街乡财政管理方式,研究确定推行街乡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新模式。将街乡级视同区本级一个预算单位,区财政为街乡财政所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街乡级财政资金支付,并与区国库进行清算,将街乡级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加强对街乡级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

    青山区一条审计建议促进该区出台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今年上半年,青山区审计局在对该区信访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由于区信访部门对专项资金跟进不力,个别信访案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该区部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资金在相关街道和职能部门滞留或结余长达2年之久。对此,该局提出“应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资金的管理,理顺专项资金申请、拨付流程,规范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

    该区信访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已清理近年滞留于各单位的积案化解专项资金50余万元,清理的专项资金将统筹用于下一阶段的专款拨付。同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青山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专项资金发挥效能。《办法》一是明确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资金不得挪用、不能久存久放的使用原则,对超过半年未使用或用后结余的要求相关部门及时退回;二是提出了由积案化解单位提出申请,信访部门汇总签批,财政部门依据请款报告办理资金拨付,化解责任单位在专项资金到账后第一时间发放给信访人的专项资金申领拨付及发放流程,理顺了专项资金申请及使用程序;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要求信访部门年终统计当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于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后,办理账务划转、结转手续,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张玲)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黄陂区审计局  易赤峰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商品、劳务和支付款项时,由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这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的做法,从而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资金占用,方便单位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一季度,笔者所在审计部门对本区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其间,重点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从执行情况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顺利,运行良好,取得了较为一定的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流转方式的变化使得现行财务管理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完善财政国库管理,适应财政新业务体系的要求。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改革的认识不够统一。有的预算单位片面认为是财政部门收权,会削弱本单位的管理职责和资金运作自由权,影响单位利益,态度不积极。而财政部门却认为原来由预算单位审核和拨付具体业务,现在主要由财政部门完成,财政部门的工作量太大,责任也太大,存在畏难情绪。

    2、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近年来,该区部门预算改革成效显著,初步确立了改革框架,但是仍然存在有的项目不能在年初确定,存在先要钱、后定项目或中途定项目随意追加预算的情况,致使预算确定的资金与项目实际需要不匹配。另外,公务卡报账制度改革进展慢,目前停留在低层次阶段。

    3、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难度大。目前在街乡级开展国库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存在运作模式的设计、财库银联网的延伸、金融机构的限制、人员的素质等多方面的问题。目前全区在街乡一级没有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支付”。

    4、财政部门为减少审核工作量、规避责任和风险,仍然存在把大量的项目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往来账户、街乡财政所实体账户以及项目建设办公室(指挥部)等账户,再由相关预算单位按用款需要进行支付的情况。没有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规定尽量把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方。

    二、对策与建议

    1、做好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工作,提高相关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使财政部门和各个预算单位充分认识财政管理改革重要性。

    2、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知识范围和业务领域都很广,国库改革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培训过程,因此,需要我们把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全面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规范支付行为,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逐步将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全力推进公务卡改革,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外部环境,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建立健全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和报销操作程序,增强财务支出的透明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4、推进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级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围绕确保资金安全和方便单位用款的目标,结合我区目前各街乡财政管理方式,研究确定推行街乡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新模式。将街乡级视同区本级一个预算单位,区财政为街乡财政所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街乡级财政资金支付,并与区国库进行清算,将街乡级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加强对街乡级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

    青山区一条审计建议促进该区出台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今年上半年,青山区审计局在对该区信访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由于区信访部门对专项资金跟进不力,个别信访案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该区部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资金在相关街道和职能部门滞留或结余长达2年之久。对此,该局提出“应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资金的管理,理顺专项资金申请、拨付流程,规范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

    该区信访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已清理近年滞留于各单位的积案化解专项资金50余万元,清理的专项资金将统筹用于下一阶段的专款拨付。同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青山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专项资金发挥效能。《办法》一是明确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资金不得挪用、不能久存久放的使用原则,对超过半年未使用或用后结余的要求相关部门及时退回;二是提出了由积案化解单位提出申请,信访部门汇总签批,财政部门依据请款报告办理资金拨付,化解责任单位在专项资金到账后第一时间发放给信访人的专项资金申领拨付及发放流程,理顺了专项资金申请及使用程序;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要求信访部门年终统计当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于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后,办理账务划转、结转手续,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张玲)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武汉市审计局 联系方式:027-82938458
    首页 / 审计资讯 / 综合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