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某市审计局在对某新建医院项目审计时,从小细节着手深入调查,最终发现该项目供电工程存在违规支付进度款、违法转包、施工单位虚列成本套取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数百万元。
一、初次见面,发现疑点
审计组进驻某医院后就紧锣密鼓地根据资料清单收集资料。其中,监理资料由项目代建单位的工程师和供电工程的监理工程师送到审计组,审计人员一边签收资料,一边翻阅监理资料熟悉项目情况,在翻阅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并指出资料中多处时间、内容和工程实际明显不一致的问题。这时,监理工程师竟然拿出笔,准备当众涂改资料,而代建单位的工程师也是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这么随意地操作让审计人员“大开眼界”并产生了质疑:这个项目的监理工程师这么随意,难道不会出问题吗?
审计人员继续向这位工程师了解项目情况,工程师随口说道:“这个医院的土建总承包合同金额十几亿,医疗专项合同金额也好几亿,都够你们审计了,你们为什么还要审这两三千万的供电工程?我以为你们只会关注那些合同金额比较大的项目呢。”听到这里,审计人员很诧异:这样的思想能把项目管理好吗?于是,审计组经过讨论,决定安排两名同志专门审计供电工程,力争找出里面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
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审计人员在查看进度款支付资料时,发现几处明显问题:一是供电工程100万元暂列金的支付没有任何依据;二是架空线路工程款已按合同金额全部支付,但根据其他资料显示,架空线路工程已取消;三是监理单位、代建单位的代表竟然都签字同意支付上述暂列金和架空线路工程款。审计组决定,一方面继续沿着资金流向深挖,另一方面从施工现场着手调查项目实施情况。
二、现场踏勘,疑点再现
按审计组的预定计划,踏勘现场的重要内容是调查供电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审计人员事前没有跟建设单位提及项目部,而是说到现场看看项目进展情况。
到达现场后,供电工程施工单位A公司的一位现场管理人员与审计人员进行接洽。这名管理人员自称是项目资料员,但是后来代建单位的工程师却介绍此人为现场执行经理。审计人员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要刻意隐瞒自己的信息呢?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在交流过程中,审计人员还发现一个细节,施工单位A公司是一个外省企业,投标拟派管理人员均为该企业所在地人员,但现场管理人员的说话口音都不是A公司所在地的口音,反而是项目所在地口音。于是审计人员就随意问了一句:“你们那边的人能习惯我们这边的饮食吗?”没想到这位管理人员说:“我们都是本地人,没问题的。”审计人员初步判断这个项目很有可能存在违法分包或者转包。
审计人员当即决定直接到施工单位的项目部去核实相关疑点。到达项目部后,审计人员发现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的管理人员完全不一致。后续的调查显示该供电工程中标企业A公司未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现场实际管理人员均属于B公司。显然,A公司将这个项目转包给了B公司。
为了将问题查深查透,审计组调取了A公司的项目财务资料和分包合同,审计人员发现,A公司采购的某品牌PE管价格远高于投标价格,该品牌的PE管生产厂家就在项目所在地附近,但是A公司却舍近求远,通过一个外地的经销商C公司购买该品牌的PE管。这两个细节明显违背常理,审计人员决定继续深挖,发现A公司竟然采购了与上述未实施的架空线路工程相关的材料,并将材料款全部支付给经销商D公司,涉及金额上百万元。
经过延伸调查,审计人员发现上述经销商C、D的实际经营者均与B公司有关联,经销商将收到的材料款全部转给B公司的相关人员。
基于上述线索,审计组决定对A公司的分包(采购)公司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查询工商信息,发现8家分包(采购)公司(含上述两家)的注册地点均在外地某小区同一栋楼,其中4家公司注册地点甚至在同一楼层。通过审计人员的深入调查,发现8家分包(采购)公司实际经营者均与B公司有关联,他们采取与上述C、D两家经销商类似的方法虚列项目成本套取工程款。
最终,某市审计局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谢江永)
2022年初,某市审计局在对某新建医院项目审计时,从小细节着手深入调查,最终发现该项目供电工程存在违规支付进度款、违法转包、施工单位虚列成本套取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数百万元。
一、初次见面,发现疑点
审计组进驻某医院后就紧锣密鼓地根据资料清单收集资料。其中,监理资料由项目代建单位的工程师和供电工程的监理工程师送到审计组,审计人员一边签收资料,一边翻阅监理资料熟悉项目情况,在翻阅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并指出资料中多处时间、内容和工程实际明显不一致的问题。这时,监理工程师竟然拿出笔,准备当众涂改资料,而代建单位的工程师也是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这么随意地操作让审计人员“大开眼界”并产生了质疑:这个项目的监理工程师这么随意,难道不会出问题吗?
审计人员继续向这位工程师了解项目情况,工程师随口说道:“这个医院的土建总承包合同金额十几亿,医疗专项合同金额也好几亿,都够你们审计了,你们为什么还要审这两三千万的供电工程?我以为你们只会关注那些合同金额比较大的项目呢。”听到这里,审计人员很诧异:这样的思想能把项目管理好吗?于是,审计组经过讨论,决定安排两名同志专门审计供电工程,力争找出里面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
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审计人员在查看进度款支付资料时,发现几处明显问题:一是供电工程100万元暂列金的支付没有任何依据;二是架空线路工程款已按合同金额全部支付,但根据其他资料显示,架空线路工程已取消;三是监理单位、代建单位的代表竟然都签字同意支付上述暂列金和架空线路工程款。审计组决定,一方面继续沿着资金流向深挖,另一方面从施工现场着手调查项目实施情况。
二、现场踏勘,疑点再现
按审计组的预定计划,踏勘现场的重要内容是调查供电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审计人员事前没有跟建设单位提及项目部,而是说到现场看看项目进展情况。
到达现场后,供电工程施工单位A公司的一位现场管理人员与审计人员进行接洽。这名管理人员自称是项目资料员,但是后来代建单位的工程师却介绍此人为现场执行经理。审计人员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要刻意隐瞒自己的信息呢?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在交流过程中,审计人员还发现一个细节,施工单位A公司是一个外省企业,投标拟派管理人员均为该企业所在地人员,但现场管理人员的说话口音都不是A公司所在地的口音,反而是项目所在地口音。于是审计人员就随意问了一句:“你们那边的人能习惯我们这边的饮食吗?”没想到这位管理人员说:“我们都是本地人,没问题的。”审计人员初步判断这个项目很有可能存在违法分包或者转包。
审计人员当即决定直接到施工单位的项目部去核实相关疑点。到达项目部后,审计人员发现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的管理人员完全不一致。后续的调查显示该供电工程中标企业A公司未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现场实际管理人员均属于B公司。显然,A公司将这个项目转包给了B公司。
为了将问题查深查透,审计组调取了A公司的项目财务资料和分包合同,审计人员发现,A公司采购的某品牌PE管价格远高于投标价格,该品牌的PE管生产厂家就在项目所在地附近,但是A公司却舍近求远,通过一个外地的经销商C公司购买该品牌的PE管。这两个细节明显违背常理,审计人员决定继续深挖,发现A公司竟然采购了与上述未实施的架空线路工程相关的材料,并将材料款全部支付给经销商D公司,涉及金额上百万元。
经过延伸调查,审计人员发现上述经销商C、D的实际经营者均与B公司有关联,经销商将收到的材料款全部转给B公司的相关人员。
基于上述线索,审计组决定对A公司的分包(采购)公司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查询工商信息,发现8家分包(采购)公司(含上述两家)的注册地点均在外地某小区同一栋楼,其中4家公司注册地点甚至在同一楼层。通过审计人员的深入调查,发现8家分包(采购)公司实际经营者均与B公司有关联,他们采取与上述C、D两家经销商类似的方法虚列项目成本套取工程款。
最终,某市审计局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谢江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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