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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06-2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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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审计学会)提供信息]

    执法部门

    执法事项类型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依据

    执法层级

    备注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在审计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强制

    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行为的行政强制(封存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强制

    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故意毁损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行为的行政强制(封存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强制

    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制止无效的行为的行政强制(通知暂停拨付、暂停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执法部门

    执法事项类型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依据

    执法层级

    备注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在审计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强制

    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行为的行政强制(封存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强制

    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故意毁损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行为的行政强制(封存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武汉市审计局

    行政强制

    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制止无效的行为的行政强制(通知暂停拨付、暂停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

    市级区级



    主办单位:武汉市审计局 联系方式:027-8293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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