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审计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市长和湖北省审计厅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主要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领导和监督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等审计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审计局由局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基中:行政单位1个(武汉市审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武汉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审计局总编制人数220人,其中:行政编制180人,后勤编制18人、事业编制2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2人)。在职实有人数199人,其中:行政编制170人,后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17人(参公人员16人,后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08人,其中:退休10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8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1.59万元,上年结转51.3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82.89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1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4.3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2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46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3.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5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5082.89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363.26万元,增长7.7%,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199.4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520.84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为实现预决算对接,将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由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中编制,以及正常增人增资及调增补贴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65.52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339.27万元;津贴补贴898.1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8.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5.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45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780.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434.53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38万元;专项公用经费199万元;专项物业管理费1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3.0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555.44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158.98万元;住房公积金145.31万元;提租补贴46.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6.36万元。
(二)项目支出1883.43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57.58万元,下降7.72%,主要原因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为实现预决算对接,将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由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中编制。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审计)23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及所属单位办公设备购置、后勤服务以及金审工程培训等相关审计事务支出。
审计业务1410.8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绩效审计、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全市行业审计及审计调查等审计业务支出。
信息化建设(审计)8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专业等网络的建设维护。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62.5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参公事业单位审计事务专项业务支出。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审计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市长和湖北省审计厅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主要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领导和监督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等审计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审计局由局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基中:行政单位1个(武汉市审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武汉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审计局总编制人数220人,其中:行政编制180人,后勤编制18人、事业编制2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2人)。在职实有人数199人,其中:行政编制170人,后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17人(参公人员16人,后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08人,其中:退休10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8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1.59万元,上年结转51.3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82.89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1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4.3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2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46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3.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5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5082.89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363.26万元,增长7.7%,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199.4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520.84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为实现预决算对接,将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由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中编制,以及正常增人增资及调增补贴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65.52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339.27万元;津贴补贴898.1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8.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5.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45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780.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434.53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38万元;专项公用经费199万元;专项物业管理费1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3.0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555.44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158.98万元;住房公积金145.31万元;提租补贴46.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6.36万元。
(二)项目支出1883.43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57.58万元,下降7.72%,主要原因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为实现预决算对接,将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由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中编制。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审计)23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及所属单位办公设备购置、后勤服务以及金审工程培训等相关审计事务支出。
审计业务1410.8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绩效审计、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全市行业审计及审计调查等审计业务支出。
信息化建设(审计)8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专业等网络的建设维护。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62.5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参公事业单位审计事务专项业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