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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1:01
    【字体:
    [办公室(审计学会)提供信息]


    武汉市审计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武汉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wu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汉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263号,电话:027-82938458,邮编:4300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武汉市审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统筹组织。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深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务网站主办单位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落实管理责任,统筹抓好政务网站建设管理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有序、责任落实到位。

    (二)聚焦重点政务,深化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要求,规范设置“规划计划”“政府采购”“人事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增设“决策预公开”“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等栏目,以发布审计结果公告方式推进主动公开。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抓好“审计要闻”“工作动态”“图片新闻”采编发布,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服务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改版政务网站,优化宣传阵地。以政府网站集约化为契机,局主要领导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栏目设置事宜,优化“互动交流”“服务之窗”“专题专栏”等模块,增设“在线访谈”“视频展播”“咨询建议”等栏目,进一步优化局政务网站界面、栏目设置,丰富内容形式,增强可读性、影响力、传播力。完善局微信公众号管理,修订局政务网站管理办法,优化管理责任,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和网站安全管理,确保网站高效安全运行。

    (四)规范申请办理,确保办理质量。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认真贯彻《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鄂政管办发 2019〕4号)等文件,细化局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程序,严格法规审核,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及其他形式对外公布信息共计1359条(篇)。

    (一)局政务网站公开信息情况。通过 “武汉市审计局”网站发布信息1048条,其中,审计要闻398条、工作动态283条,图片新闻93条、综合论坛36条、审计文苑142条、文明创建23条、机关党建31条、视频展播3条、审计案例3条,服务信息3条,政策法规及解读2条,审计结果公告13条,在线访谈3条、调查征集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人事信息12条。

    (二)其他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审计署等上级机关主管的政府网站及报刊等发布信息311 篇,其中:通过上级政府网站、审计署和湖北省审计厅网站及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27篇;通过《中国审计》《中国审计报》等刊物发布信息65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2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

    747.6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其中:2019年结转1件,结转至2021年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1起,市司法局作出了结果维持的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解读力度不够,解读方式较为单一。针对该问题,我局将加大信息解读力度,丰富解读方式,综合采用文字、数据、图表、图文、音频、视频及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升解读质效。

    (二)审计宣传覆盖不足,市民参与互动较少。针对该问题,我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加强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等方式,积极宣传审计工作;在局政务网站新增“在线访谈”“视频展播”“咨询建议”等栏目,优化“调查征集”“答疑解惑”栏目;加大内容保障力度,提高市民对审计工作的知晓度和对互动栏目的参与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方面。在局政务网站公开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武汉市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原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二)加强用权公开方面。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更新完善了“权责清单”等栏目;增设“决策预公开”栏目,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要求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方面。本年度未承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


    武汉市审计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武汉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wu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汉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263号,电话:027-82938458,邮编:4300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武汉市审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统筹组织。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深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务网站主办单位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落实管理责任,统筹抓好政务网站建设管理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有序、责任落实到位。

    (二)聚焦重点政务,深化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要求,规范设置“规划计划”“政府采购”“人事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增设“决策预公开”“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等栏目,以发布审计结果公告方式推进主动公开。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抓好“审计要闻”“工作动态”“图片新闻”采编发布,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服务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改版政务网站,优化宣传阵地。以政府网站集约化为契机,局主要领导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栏目设置事宜,优化“互动交流”“服务之窗”“专题专栏”等模块,增设“在线访谈”“视频展播”“咨询建议”等栏目,进一步优化局政务网站界面、栏目设置,丰富内容形式,增强可读性、影响力、传播力。完善局微信公众号管理,修订局政务网站管理办法,优化管理责任,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和网站安全管理,确保网站高效安全运行。

    (四)规范申请办理,确保办理质量。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认真贯彻《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鄂政管办发 2019〕4号)等文件,细化局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程序,严格法规审核,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及其他形式对外公布信息共计1359条(篇)。

    (一)局政务网站公开信息情况。通过 “武汉市审计局”网站发布信息1048条,其中,审计要闻398条、工作动态283条,图片新闻93条、综合论坛36条、审计文苑142条、文明创建23条、机关党建31条、视频展播3条、审计案例3条,服务信息3条,政策法规及解读2条,审计结果公告13条,在线访谈3条、调查征集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人事信息12条。

    (二)其他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审计署等上级机关主管的政府网站及报刊等发布信息311 篇,其中:通过上级政府网站、审计署和湖北省审计厅网站及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27篇;通过《中国审计》《中国审计报》等刊物发布信息65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2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

    747.6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其中:2019年结转1件,结转至2021年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1起,市司法局作出了结果维持的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解读力度不够,解读方式较为单一。针对该问题,我局将加大信息解读力度,丰富解读方式,综合采用文字、数据、图表、图文、音频、视频及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升解读质效。

    (二)审计宣传覆盖不足,市民参与互动较少。针对该问题,我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加强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等方式,积极宣传审计工作;在局政务网站新增“在线访谈”“视频展播”“咨询建议”等栏目,优化“调查征集”“答疑解惑”栏目;加大内容保障力度,提高市民对审计工作的知晓度和对互动栏目的参与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方面。在局政务网站公开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武汉市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原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二)加强用权公开方面。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更新完善了“权责清单”等栏目;增设“决策预公开”栏目,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要求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方面。本年度未承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

    主办单位:武汉市审计局 联系方式:027-8293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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