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审计局 张晖
2017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文件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8年起将由审计试点进入到全面推开阶段。为此,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精准施策,积极作为,为美丽江汉建设保驾护航。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既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他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规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举措,对于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君指出,《规定》的印发,标志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由试点进入到全面推开阶段,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要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的基本要义和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到《规定》既明确了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全新工作任务,又推动了审计制度、审计职能改革创新;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此项审计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江汉审计开展自然资源审计的探索之路
江汉区审计局2016年根据省审计厅《在鄂州市等七个地方从深层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工作方案》和《全省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先后派员参与了湖北省审计厅安排的对鄂州市华容区区委书记、区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派出员参与了市审计局安排的对江汉区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7年江汉区审计局结合唐家墩街办事处、常青街办事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相关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2017年江汉区审计局对全区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构架、相关部门单位各自职责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初步了解了江汉区自然资源资产概况,为下步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作了前期准备。
三、贯彻落实《规定》思路和方法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党和国家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审计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要意义,统筹协调,提前谋划,积极探索一条具有江汉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之路。
(一)构建江汉区自然资源离任审计领导机制。《规定》明确要求: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接受、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根据江汉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江汉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审计局、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建设局、园林局等区各担负自然资源资产及环境保护职责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保障,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健全制度。在区审计局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和联络工作。
(二)梳理责任清单,强化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江汉区自然资源资产及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建立以区长为主任的江汉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江汉区湖泊保护考核办法》、《全区重点区域小汽修违规经营的整治方案》等相关配套制度。要针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跨部门、跨地区、专业性强等特点,以及制度文件分散,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等问题。对区各部门出台的各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职责及责任分工情况,重新梳理,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建立各部门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科学制定考核依据,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绩效指标考评,既要让各部门知道各自责任,又要知道如何履行责任。确保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重点突出,审计对象清晰、评价有依据、定责客观公正。
(三)建立江汉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象数据库。江汉区自然资源审计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聚焦重点的原则,围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既要推进审计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空白”,同时也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突出重点领域、内容、环节开展审计。一是通过摸清江汉区自然资源总体情况、管理体制、主要管理对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初步确定各自重点审计领域和重点审计内容,建立江汉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库。二是根据江汉区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在综合分析重要程度、重点审计领域等因素的基础上,如四水共治、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等中心工作,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不同的审计频率和审计方式。将自然资源具有直接相关责任的单位设为一类单位,如区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建设局等单位;将拥有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的单位为二类单位,如辖区拥有湖泊的常青街、唐家墩街办事处以及临江的民族街、民权街办事处等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为三类单位,通过建立数据库,实行分类计划管理,对一类、二类单位重点审计,对三类单位轮流审计。同时采取单独审计、与其他项目相结合等方式,有步骤、有重点、有特色地稳步实施,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
(四)突破自然资源审计面临的瓶颈,夯实自然资源审计基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富有挑战性,也是机遇期。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审计机关要直面现实,知难而进,不等不靠,突破自然资源审计的瓶颈。一是突破缺乏自然资源审计专业人员的困难。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极强,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一方面要积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人才培养制度,通过培养来弥补自然资源专业审计人才的不足,另一方面要开门搞审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家库,借助外脑,使审计工作更有深度和广度。另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公开招考等方式,将具备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技术、专业监测检测知识的人才引进来,保障保证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二是突破基础信息瓶颈,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信息数据库。《规定》提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并向审计机关开放,为审计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础,种类繁多,涉及部门也多。要在区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区属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要合力共为,出台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共享的制度和办法,各个部门也要做好本部门所管辖自然资源资产动态统计台账制度,构建一整套信息共享的网络系统,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大数据分析平台下的审计模式,为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条件和基础。
(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及结果运用配套制度。审计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通报、结果公告、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制度,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审计结果。一方面要对审计发现的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事故,应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组织部门处理。另一方面严守“三个区分”,即要把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同时针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问题很多时候需要较长时间方能显现后果的特性,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专门档案,实行领导干部终身问责制。
(六)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宣传工作。加大宣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审计机关面临的一项急迫任务。一是宣传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战略部署,促进领导干部站在政治的高度上,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头脑中树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二是加大宣传《规定》力度,掀起学习《规定》的热潮,促进领导干部尽快知晓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的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定责、审计成果运用等系列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意识,在履职尽责中进一步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