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审计局在某学院审计中,发现个别事项决策不合规、教研工作不规范、执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市审计局持续跟踪督导,推动相关学院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助推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针对未经集体决策低价出租房屋、个别事项先实施后决策等问题,学院成立清退工作小组,经审慎依法评价后,收回出租房屋,完成相关清退手续。同时,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列为学院党组会集中学习议题,不断强化法纪意识。
二、针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教师、将应由自身完成的工作事项委托第三方机构等问题,学院加强科研队伍建设,鼓励中青年干部选择科研主攻方向,推动以研促教。修改制定学院教研工作、科研工作办法等,用好“导学结课”“备课试讲”等平台,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创造力。
三、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学院对现行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分步骤对制度进行修编,完善智库经费管理、课题经费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采购询价等制度。对未按规定履约的参建单位进行追责,追缴违约款项。(杨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