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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统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17-11-29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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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6月21日至7月18日对武汉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有关问题追溯到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全市性、综合性的统计调查工作,审查或审批各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管理全市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报刊书籍的出版工作;开展统计研究和统计学科的国内国际交流,承担国家安排的统计科学国际交流项目研讨工作;负责国家及省、市布置的主要普查任务。市统计局由机关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局机关1个,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政策法规处、农村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工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人口与社会科技处、贸易外经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机关党委、政治处等13个职能处室;武汉市统计监测执法支队、武汉市统计局数据应用中心等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编办核定其总编制人数127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事业编制4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7人),后勤服务用人额度8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统计局实有在职人员109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事业编制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3人)。离退休人员125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117人。

2016年,市统计局预算收入指标来源475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98万元,项目支出1251.37万元。2016年预算实际支出情况(决算草案)475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98万元,项目支出 1251.37万元。

市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39.67万元,与上年支出70.78万元相比,减少了31.11万元,压缩了43.95%。其中: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三项支出分别是年初预算的15.59%、19.47%、75.53%。

审计情况表明, 市统计局提供的审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基本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6年度预、决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同时,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使用现金不规范,涉及金额0.6万元

(二)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1.29万元

市统计局2016年5月报销机关工作人员赴深圳市参加会议差旅费1.29万元,报销附件不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使用现金、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统计局予以整改,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和使用现金,控制大额现金支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政策,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增强法规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真实、合规使用;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市统计局积极进行整改。对使用现金、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市统计局对《武汉市统计局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内部规章及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报销手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做到既善于经济管理,又熟悉国家财经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6月21日至7月18日对武汉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有关问题追溯到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全市性、综合性的统计调查工作,审查或审批各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管理全市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报刊书籍的出版工作;开展统计研究和统计学科的国内国际交流,承担国家安排的统计科学国际交流项目研讨工作;负责国家及省、市布置的主要普查任务。市统计局由机关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局机关1个,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政策法规处、农村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工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人口与社会科技处、贸易外经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机关党委、政治处等13个职能处室;武汉市统计监测执法支队、武汉市统计局数据应用中心等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编办核定其总编制人数127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事业编制4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7人),后勤服务用人额度8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统计局实有在职人员109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事业编制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3人)。离退休人员125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117人。

2016年,市统计局预算收入指标来源475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98万元,项目支出1251.37万元。2016年预算实际支出情况(决算草案)475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98万元,项目支出 1251.37万元。

市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39.67万元,与上年支出70.78万元相比,减少了31.11万元,压缩了43.95%。其中: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三项支出分别是年初预算的15.59%、19.47%、75.53%。

审计情况表明, 市统计局提供的审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基本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6年度预、决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同时,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使用现金不规范,涉及金额0.6万元

(二)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1.29万元

市统计局2016年5月报销机关工作人员赴深圳市参加会议差旅费1.29万元,报销附件不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使用现金、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统计局予以整改,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和使用现金,控制大额现金支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政策,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增强法规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真实、合规使用;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市统计局积极进行整改。对使用现金、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市统计局对《武汉市统计局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内部规章及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报销手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做到既善于经济管理,又熟悉国家财经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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