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审计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强力部署推动,整改措施扎实有力。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汇报,要求压实整改责任,精准分类施策,深化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各有关单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整改自觉,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系统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市审计局强化统筹协调,持续跟踪调度,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二)强化协同联动,问题整改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审计整改专项跟踪监督的要求,做好相关意见建议的督办。持续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沟通协作、深化成果共享、凝聚整改合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整改工作格局。市审计局强化跟踪督促检查、加强分类指导,严把整改销号关口,提升整改质效。各有关单位坚持立行立改,有序推进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总体进展顺利。
(三)深化以改促治,整改落实成效显著。市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促进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个性问题闭环整改、共性问题源头治理。各有关单位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73项,持续推动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追责问责。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和部分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余少数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尚在整改期内,正在有序推进。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未入库的财政收入已缴入国库;2个区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等已分解下达;部分沉淀未发挥效益的财政资金已收回统筹使用;推进缓慢的3个项目已成立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个区完善了账务处理,补记了政府股权投资。
财政部门开展专题培训,指导预算部门(单位)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同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健全绩效运行监控体系,强化跟踪问效,对低效项目予以调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年底提前支付合同款或预付下年度费用的9家单位加强支出审核,已收回超付资金,修订完善采购、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
10家单位规范预算科目调剂,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项目推进滞后的3家单位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少编、错编预算以及决算编报不准确的33家单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预决算编制能力和会计核算水平;13家单位通过修订制度、理顺流程、加强审核等方式规范了政府采购管理。
(三)重大民生政策及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违规超标准建设公墓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6个公墓已按规定完成政府定价或备案;2个福利机构已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相关部门积极引导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明确设计方案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项目进度和实施效果,对先建后拆造成损失浪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4个区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建后管护,完成水利设施现场问题整治;2所学校相关学生已按规定享受教科书免费政策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家单位规范采购流程,将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付款提高至规定比例以上;相关“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牵头部门推动协调优化系统功能及数据推送机制,提升数据交互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提升办事效率。
(四)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对中标结果的复核,对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的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建设单位对涉及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相关单位进行经济处罚,限制其参与工程项目投标;督促参建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进行返修,消除质量隐患;建设单位约谈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投资成本管控,对多结或超进度支付的工程款在结算中予以抵扣或退还;相关项目更新平台基础数据,完善平台系统功能,发挥平台功效。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企业剔除虚增的收入,对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重新核定,扣减领导班子薪酬,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家企业采取法律途径等收回未收的租金及垫付的款项;1家公司开展大额资金拨款业务专项检查,规范资金出借决策程序;5家企业将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入账;资产被无偿占用的相关企业,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完善资产经营管理办法;6家企业规范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核算,完善企业合并报表编制。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5家单位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加快推进权属办理,对未入账的资产清理评估后办理补记入账手续;5家单位采取调整用途、利旧使用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9家单位通过完善出租出借审批手续或清退收回等方式,规范资产管理和处置流程。
三、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下一步,市政府将慎终如始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传责加压、加强督办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