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15年对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残联本级和所属4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残联主要承担组织开展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方面工作,是市直一级预算单位,由市残联机关及下属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武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武汉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武汉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4个全额拨款二级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局机关在职行政编制29人,下属单位全额事业编制64人。
审计结果表明,市残联认真履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的各项职能,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康复服务、开展托养服务、丰富残疾人体育文化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残联提供的预算编制、财务会计和业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市残联行政经费实行统一预算管理,能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等财政改革制度,会计核算比较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安排不够合理,与实际执行差异过大。
残保金预算安排不够合理,预算安排4,681.78万元,实际支出2,363.98万元,结余2317.8万元,执行率50.5%。
(二)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挂账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1.市残联机关在往来账户挂账3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达3875951.23元。
2.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在往来账户挂账3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99450.89元。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账户核算收支。
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2012年至2014年为各区残联代购辅具,收支在往来账户结算,收支差价形成的净收入未转入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支出安排不够合理,与实际执行差异过大的问题,要求市残联及所属相关单位应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挂账3年以上的问题,要求市残联及所属单位应组织人员按规定清理处置长期挂账款项;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账户核算收支的问题,要求市残联应督促相关单位清理处置挂账款项,属于经营收入部分账款及时入账,今后不得在往来结算科目中核算属于单位工作经费等其他开支。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更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对往来账款的管理和核算;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查出的问题,市残联正在积极整改。对项目支出安排不够合理,与实际执行差异过大的问题,市残联将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残保金预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挂账3年以上的问题,市残联及所属单位将加大清理力度,将长期无法使用的暂存款和捐赠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进行使用;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账户核算收支的问题,市残联机关已督促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清理处置挂账科目,已将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存款,往来账户挂账的差价收入采纳审计建议纳入以后年度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15年对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残联本级和所属4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残联主要承担组织开展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方面工作,是市直一级预算单位,由市残联机关及下属武汉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武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武汉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武汉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4个全额拨款二级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局机关在职行政编制29人,下属单位全额事业编制64人。
审计结果表明,市残联认真履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的各项职能,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康复服务、开展托养服务、丰富残疾人体育文化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残联提供的预算编制、财务会计和业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市残联行政经费实行统一预算管理,能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等财政改革制度,会计核算比较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安排不够合理,与实际执行差异过大。
残保金预算安排不够合理,预算安排4,681.78万元,实际支出2,363.98万元,结余2317.8万元,执行率50.5%。
(二)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挂账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1.市残联机关在往来账户挂账3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达3875951.23元。
2.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在往来账户挂账3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99450.89元。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账户核算收支。
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2012年至2014年为各区残联代购辅具,收支在往来账户结算,收支差价形成的净收入未转入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支出安排不够合理,与实际执行差异过大的问题,要求市残联及所属相关单位应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挂账3年以上的问题,要求市残联及所属单位应组织人员按规定清理处置长期挂账款项;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账户核算收支的问题,要求市残联应督促相关单位清理处置挂账款项,属于经营收入部分账款及时入账,今后不得在往来结算科目中核算属于单位工作经费等其他开支。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更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对往来账款的管理和核算;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查出的问题,市残联正在积极整改。对项目支出安排不够合理,与实际执行差异过大的问题,市残联将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残保金预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挂账3年以上的问题,市残联及所属单位将加大清理力度,将长期无法使用的暂存款和捐赠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进行使用;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账户核算收支的问题,市残联机关已督促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清理处置挂账科目,已将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存款,往来账户挂账的差价收入采纳审计建议纳入以后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