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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7-06-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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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武昌区审计局   代保元

近年来,在对部分街道办事处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少数街道办事处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够规范等原因。造成少数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笔者结合近年来对部分街道办事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见解。

一、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票据报销要素填写不全。少数街道办事处取得的报销发票未注明单位、数量和单价明细内容。购“办公用品”发票报销支出票据无附件,有些街道购置办公用品,未附购物清单。

(二)支出手续不全。有的街道办事处报销发票无领导审批、无证明人和经手人签字,领用物品等无领用人员签字明细清单。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少数街道办事处在固定产管理方面还存在比较大的漏洞,如有的街道办事处购置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未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在购置固定资产时,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中只作事业支出,不登固定资产明细账,造成账账、账实不符,未落实管理责任人,容易形成账外资产,不但容易流失,而且影响国有资产的真实性;有的街道办事处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方面存在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处置固定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四)内审人员缺失。作为街道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设立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往往由纪监室、财务科、办公室人员兼职,没有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在重要的资金流转环节,比如固定资产的采购环节、各类工程开工到验收环节、财务报销环节、预算的执行环节等都缺乏监督。产生此种现象的根源有:领导层面不重视,认为街道已经运行很好,不需要内部控制;相关科室不重视,觉得设立专职内审人员,是监督自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能得心应手的工作。

二、加强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发票报销必须标准化和规范化。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报销的原始发票要如实填写单位、数量和单价明细内容,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发票予以退回不得报销,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二)严格遵守支出的各项手续和有关规定。对发票报销的审核工作应该加强,报销发票时应有审批人、证明人和经手人签字,各项支出应附签字人员名单。

(三)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加强对街道办事处资产的核对。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单位资产的真实性。街道办事处的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入帐,查看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处置固定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四)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设立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分两个阶段开展工作:事后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参与街道的固定资产采购、各类工程验收、财务报销、预算的执行等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中,并对各个环节的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合理性监督,建立良好的质疑和反馈制度。事前监督和同步监督。在事后监督的基础上,内部审计工作前移,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

(五)加大审计监督的执法力度。注重原始票据的跟踪审计,就是要突出会计资料真实性的审计。所以,在财务审计中,切勿忽略对原始票据真实性的审计。要边审边督促被审计单位规范原始票据,对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或有疑点的原始票据要加大延伸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要强化责任追究。为了更有效地减少或杜绝原始票据失真现象,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必须强化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责任。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负责财务审核工作的人员有权对原始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审核人员对所接受的原始票据经审核后认定为不合规要作退票处理的,单位负责人仍予以审批报销入帐的,一经审计查实应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浅谈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武昌区审计局   代保元

近年来,在对部分街道办事处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少数街道办事处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够规范等原因。造成少数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笔者结合近年来对部分街道办事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见解。

一、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票据报销要素填写不全。少数街道办事处取得的报销发票未注明单位、数量和单价明细内容。购“办公用品”发票报销支出票据无附件,有些街道购置办公用品,未附购物清单。

(二)支出手续不全。有的街道办事处报销发票无领导审批、无证明人和经手人签字,领用物品等无领用人员签字明细清单。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少数街道办事处在固定产管理方面还存在比较大的漏洞,如有的街道办事处购置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未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在购置固定资产时,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中只作事业支出,不登固定资产明细账,造成账账、账实不符,未落实管理责任人,容易形成账外资产,不但容易流失,而且影响国有资产的真实性;有的街道办事处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方面存在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处置固定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四)内审人员缺失。作为街道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设立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往往由纪监室、财务科、办公室人员兼职,没有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在重要的资金流转环节,比如固定资产的采购环节、各类工程开工到验收环节、财务报销环节、预算的执行环节等都缺乏监督。产生此种现象的根源有:领导层面不重视,认为街道已经运行很好,不需要内部控制;相关科室不重视,觉得设立专职内审人员,是监督自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能得心应手的工作。

二、加强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发票报销必须标准化和规范化。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报销的原始发票要如实填写单位、数量和单价明细内容,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发票予以退回不得报销,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二)严格遵守支出的各项手续和有关规定。对发票报销的审核工作应该加强,报销发票时应有审批人、证明人和经手人签字,各项支出应附签字人员名单。

(三)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加强对街道办事处资产的核对。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单位资产的真实性。街道办事处的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入帐,查看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处置固定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四)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设立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分两个阶段开展工作:事后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参与街道的固定资产采购、各类工程验收、财务报销、预算的执行等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中,并对各个环节的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合理性监督,建立良好的质疑和反馈制度。事前监督和同步监督。在事后监督的基础上,内部审计工作前移,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

(五)加大审计监督的执法力度。注重原始票据的跟踪审计,就是要突出会计资料真实性的审计。所以,在财务审计中,切勿忽略对原始票据真实性的审计。要边审边督促被审计单位规范原始票据,对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或有疑点的原始票据要加大延伸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要强化责任追究。为了更有效地减少或杜绝原始票据失真现象,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必须强化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责任。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负责财务审核工作的人员有权对原始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审核人员对所接受的原始票据经审核后认定为不合规要作退票处理的,单位负责人仍予以审批报销入帐的,一经审计查实应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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