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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当好“四员”推动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0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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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审计局高度重视内审指导工作,结合实施的审计项目,采取座谈宣讲、点对点指导、以审代训等方式,同步开展内审指导、监督,推动内审工作提质增效。

深入宣传内审工作政策法规,当好“宣讲员”。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江汉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成册提供各单位内审人员学习参考。制作微动漫普及内审知识,让被审计单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内审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严格按要求开展内审工作。

大力推进内审工作体系建设,当好“指导员”。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内审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及建章立制等情况,并针对重点单位进行点对点、一对一指导,帮助厘清企业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明确内部审计工作主要职责,要求企业重视内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实际,配齐选好内部审计专(兼)职人员,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扎实开展内审工作业务指导,当好“辅导员”。定期跟踪单位报送的中长期内审计划实施进展,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汇报,了解内审项目实施、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及审计结果运用等情况,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或工作要点,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如何开展以及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等事项进行针对性地现场指导,对审计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通过实时答疑、经验交流等方式,提供问题解决思路和方向。对已完成的内部审计项目,通过抽查部分审计项目档案,检查内审项目实施情况及审计业务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内审行为不合规等问题,推动内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推进以审代训提升监督质效,当好“督查员”。坚持把内审工作情况纳入经责项目审计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内审机构设立、审计组织实施、问题督促整改等情况进行逐项梳理,重点关注内审机构设置不合规、审计程序不合法、审计证据不充分、适用法规不恰当及督促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促进内审作用更好发挥。(江汉区审计局张志衡 刘晨蕊)


江汉区审计局高度重视内审指导工作,结合实施的审计项目,采取座谈宣讲、点对点指导、以审代训等方式,同步开展内审指导、监督,推动内审工作提质增效。

深入宣传内审工作政策法规,当好“宣讲员”。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江汉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成册提供各单位内审人员学习参考。制作微动漫普及内审知识,让被审计单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内审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严格按要求开展内审工作。

大力推进内审工作体系建设,当好“指导员”。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内审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及建章立制等情况,并针对重点单位进行点对点、一对一指导,帮助厘清企业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明确内部审计工作主要职责,要求企业重视内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实际,配齐选好内部审计专(兼)职人员,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扎实开展内审工作业务指导,当好“辅导员”。定期跟踪单位报送的中长期内审计划实施进展,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汇报,了解内审项目实施、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及审计结果运用等情况,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或工作要点,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如何开展以及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等事项进行针对性地现场指导,对审计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通过实时答疑、经验交流等方式,提供问题解决思路和方向。对已完成的内部审计项目,通过抽查部分审计项目档案,检查内审项目实施情况及审计业务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内审行为不合规等问题,推动内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推进以审代训提升监督质效,当好“督查员”。坚持把内审工作情况纳入经责项目审计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内审机构设立、审计组织实施、问题督促整改等情况进行逐项梳理,重点关注内审机构设置不合规、审计程序不合法、审计证据不充分、适用法规不恰当及督促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促进内审作用更好发挥。(江汉区审计局张志衡 刘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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