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汉市审计局在对市某大型国有企业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一份虚假合同,审计人员追踪线索发现一起利用工商营业执照骗取财政补偿资金案件……
评估价值组成引发证照合规问题
审计组来到本市某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审计工作,该国企受政府委托,于2014年6月起负责对本市约25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收购征用、还建安置、拆迁补偿等土地储备整理工作。
审计组对所有拆迁项目资料进行初步梳理,对获得补偿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分类汇总分析,了解到企业项目拆迁补偿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拆迁政策是对在2011年5月10日前种植的苗木,按评估价100%给予补偿;对在2011年5月10日至2016年9月1日之间种植的苗木,按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发现获得大额拆迁补偿金的多为苗木企业,经审计组研究,决定对获补金额较大的10家苗木企业的拆迁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审计组对一家规模不大的养殖场进行重点审计时发现,拆迁资料中《房地产估价报告》显示:项目实地查勘时间为2013年12月,报告出具时间为2016年9月。评估价值为2201万元,其中地上构筑物632万元,地上苗木1569万元。《土地使用租赁合同》显示:某村委会将478亩土地租赁给该养殖场经营,每年每亩租金400元,每年12月1日前付清。合同于2009年11月29日签订,但双方公章很鲜艳,不像10年前的印记。《拆迁补偿协议》显示:实际补偿金额2339万元。
一家养殖场的评估,地上构筑物的价值远远低于地上苗木的价值,养殖场种植经营苗木也是个疑问。审计人员查询了养殖场的工商登记信息,结果显示:养殖场于2009年6月18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水产品养殖。2012年变更经营范围为水产品养殖、园林绿化和工程施工。这样看来,养殖场并非是2011年5月10日前有合法苗木经营证照的企业,那么何为对其按证照合规企业的拆迁政策给予了补偿?按拆迁政策,在2011年5月10日前有合法证照和无合法证照的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有差别的,这样的补偿明显不合规定。
土地租金缴纳引出两份合同问题
与此同时,《土地使用租赁合同》上鲜艳的双方公章印记也提醒着审计人员大胆假设:《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可能是近期补签的。为探究竟,审计人员延伸到某街道办事处,审查土地租金收入收缴情况。审计人员通过对该土地自2010年至拆迁止的租金上交情况审查,发现租金上交者为A公司,而非该养殖场。为进一步落实,审计组决定找《土地使用租赁合同》签字人、村支书了解核实。
在某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审计人员向村支书讲明了审计组的来意和要求,希望村支书配合。然而,村支书侃侃而谈她上任以来所干的各项事情,就是避而不回答审计组的问题。审计组长几次提醒,但她依然顾左右而言他。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谈话已近四个小时,将近中午饭点,村支书无奈只好留下吃饭,也不开口讲话了,直说自己高血压发了。审计组长给她倒了一杯热水,让她平静休息一下,放下思想包袱。几经思考,她说有些事记不得了,要叫副书记一起来回忆。一阵交谈后,他们说出了真相:此《土地使用租赁合同》是为了拆迁而补签的合同,实际上该土地早就租赁给A公司经营了,村委会与A公司另签有土地租赁合同。至此审计确认:该土地上种植的苗木以养殖场的名义获得了违规补偿。
补偿资金流向做实借证骗补问题
为了做实A公司借证骗补事实,审计人员请示领导按流程开具了银行查询函,对养殖场获取拆迁补偿资金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银行查询结果显示:养殖场于2017年1月4日获得补偿资金2339万元,随后10日内陆续转给A公司及其关联方。
至此,审计已基本做实A公司借用养殖场营业证照骗取财政补偿金问题,不仅如此,该案件还同时存在着证照不合规、乱用拆迁补偿政策等问题。审计人员收集整理案件相关线索资料,并将案件线索果断移交给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目前案件已立案调查。
上述案件看似手续齐全,没有疑点,但审计人员从企业经营范围与补偿金额组成的关联性分析思索开来,从“原合同遗失,现补签合同”的解释中脱离出来,用锲而不舍的探求真相的精神,捍卫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向伸向国家利益的黑手亮剑,充分体现了审计人员的职业操守,体现了审计人员的敬业、职责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