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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收据”背后的真相

发布时间:2017-05-2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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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收据”背后的真相

武汉市审计局 张杰、王婉

2015年3月中旬,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H省X县2013年至2014年种粮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审计组在对涉及流转土地种粮补贴资金的审计中发现,X县某村村支书、村会计在村集体土地租赁经营过程中,通过开具“鸳鸯收据”,截留、挪用土地流转费收入设立“小金库”用于村集体账外开支,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收集资料数据做足功课

进点初始,审计组收集整理中央及H省出台的与2013年至2014年种粮补贴政策执行相关的文件资料,对发放种粮补贴的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发放对象、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如何执行种粮补贴等政策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做到了心中有数。

同时,审计组对涉及种粮补贴发放的财政、主管部门、银行等多家单位的数据进行了采集,了解种粮补贴资金发放的管理模式为“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审计组决定采用计算机手段交叉比对财政部门种粮补贴资金到户数据与其他部门农户信息数据,明确审计重点、锁定审计疑点。

虽然此次种粮补贴资金审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且无类似的审计经验可供借鉴,但是通过前期扎实做好准备功课,审计组成员对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此次审计任务信心十足。

现场查证扩大审计范围

在调阅X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土地流转相关资料的过程中,审计组发现,X县X村有3000亩土地流转给M市X公司种植丹参、星柳以及其他农作物。这么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备案保存的流转资料只有简单的流转土地面积和用途,没有流转土地的具体详情。为了查证这块土地详细的流转过程和种植情况,审计组决定派出有多年审计经验的老胡和审计新人小江前往X村查看现场。

2015年4月22日,审计组成员小江和老胡在X村村支书王某的陪同下,乘坐小船来到长江江心洲,查看3000亩流转土地上的种植情况,证实3000亩的流转土地为滩涂,种植着丹参、星柳等植物,不存在领取种粮补贴的问题。当晚召开的例行碰头会上,小江和老胡将现场查看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在讨论接下来的审计方向时,审计组成员之间产生了意见分歧。

出于老审计人的直觉,审计组长夏处长对这块土地的流转问题始终觉得不放心,建议继续深入一步调查土地流转费的收取使用情况。

小江心直口快,立马持反对态度:“夏处,我们不是审计种粮补贴吗?怎么又要查土地流转费?”

老胡沉默了一下,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能理解夏处长的想法,只是按照审计方案上的时间安排,4月30日要结束现场审计,时间太紧了。”

听了小江和老胡的话,夏处长没有说话,只是低头沉思了起来。

片刻冷场后,一直在旁边倾听意见的另一名审计组成员老付说话了:“土地流转费确实不在我们这个项目的审计范围内,现场审计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但是,这么大块面积的流转土地,基于审计重要性,我也赞成查一查,查了才放心。”

老付说完,所有人都看向夏处长,等待他的决定。

夏处长看了众人一眼,边思考边说道:“大家的想法我都能理解,但是基于以往的审计经验,大面积土地流转涉及的农民多,极容易发生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比如,土地流转费没有如实足额发放。我们审计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适当的深入有必要,时间紧我们可以加加班,赶一赶,克服一下困难。大家说呢?”

小江性格活泼,立马应承道:“夏处,您要是一开始就把您的经验摆出来,我保证不会有意见,姜还是老的辣!”

其他人听了小江的话,也表示赞同。

夏处长说道:“既然都没意见,那就派任务,老胡和小江明天再去一趟X村,这次去记得把3000亩的土地流转合同和土地流转费收据复印带回来备查。”

合同漏洞牵出审计疑点

2015年4月23日一早,老胡和小江带着任务,在X村村支书王某的陪同下,前往镇财经所,了解3000亩土地流转费收支情况。根据财经所记账凭证记载,2013年9月18日,X村与X公司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明确流转费支付标准为堤内旱地210元/亩、堤外旱地130元/亩;2014年有一笔42.5万的土地流转收入入账,入账票据为2014年6月25日开具的一张H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老胡心细,发现入账的土地流转合同只明确了流转费支付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流转土地面积和流转费总额。现场询问陪同的村支书王某,王某称时间太久,具体的面积忘记了,而且自己文化程度低,当时签订合同时,也没有注意到面积和金额这些细节。老胡心下疑惑,这么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出去,签订合同那么草率?不行,既然来了这一趟,就要把事情搞清楚。打定主义,老胡和小江开始软磨硬泡,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反复询问,王某最后给出了一个签订合同时的大概面积。根据这个面积,老胡和小江仔细测算,发现收据上42.5万元的土地流转费与村支书王某给出的合同面积怎么也对不上。两人一商量,立即将情况电话汇报给夏处长。夏处长听完汇报,直觉有疑点,指示老胡和小江立即返回审计组,不要再跟村支书王某过多接触。

42.5万元的土地流转费与村支书王某给出的合同面积无法匹配,问题出在哪儿?土地面积不对?流转土地是一片滩涂,经管局备案的面积与合同签订时的面积可能不一致,又无法通过现场测量核实具体面积,怎么办?审计似乎陷入了僵局。例行的晚上碰头会,大家都没有积极发言。

小江受不了安静,首先发问:“还要查吗?”

老付想了想,说:“合同上虽然没有写明具体的土地面积,但是有这条甲方将辖内村民小组承包的土地3000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我觉得应该不用再查下去了。”老付指着会议桌上的一堆资料,补充说道:“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资料需要查看核实,时间完全不够用,后面几天估计要通宵加班。”

老胡接着发表看法:“合同确实存在漏洞,而且村支书王某有些奇怪,这么大面积的土地,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注意到细节可以理解,但是连面积都不记得就不正常了,合同约定这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有12年,这可是X村的大事。”

夏处长对老胡的话表示赞同:“确实不正常,我有一个想法,既然在X村方面我们有疑点没有突破,那就找土地承租方X公司核实下情况。以前审计的时候,我们也发现过收据头大尾小或者头小尾大的问题,我们就去查一查,看看对方的账再说。”

延伸外调发现问题线索

审计组连夜联系M市审计局,决定第二天前往X公司进行延伸调查。2015年4月24日,审计人员在X公司查阅凭证时,意外的发现一张由X村开具的一般收款收据,收据开具时间为2014年1月22日,收据内容为“地租3176亩”,金额为65.46万元。同一块土地流转事项,为何X村和X公司入账的收据不同、金额不同?经审计人员详细询问X公司法定代表人盛某,盛某介绍,X公司承租的X村土地实际面积为3176亩,租费费协调费65.46万元,其中:内围1036亩每亩210元合计21.76万元,外围2140亩每亩130元合计27.82万元,协调费每亩50元合计15.88万元。65.46万元土地流转费已全部转账至X村村支书王某个人账户,X公司收到的就是这份由X村开具的一般收款收据。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审计人员对村支书王某和X公司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查询比对,X公司支付出去的款项与王某个人银行账户流水吻合。

审计小组在X公司取得重大突破,发现如下线索:(1)X公司实际支付的土地流转费金额与X村入账的收入不一致,X公司实际支付土地流转费65.46万元,X村入账收入42.5万元;(2)X村同一笔土地流转费收入开具了两套收据,2014年1月22日开具给X公司一般收款收据65.46万元,没有入村集体账,2014年6月25日开具了一张H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42.5万元,已经在镇财经所入村集体账。

技高一筹揭露背后真相

X公司延伸调查的结果第一时间反馈到了X县审计组,夏处长和老胡松了一口气,没有白跑一趟,值得!两人趁热打铁迅速赶往X村,追查为何22.96万元的土地流转费没有入村集体账。2015年4月24日下午,就在夏处长和老胡对X村2013至2014年度土地出租收入进行认定时,村支书王某反映村账上收入增加了,并从镇财经所找来记账凭证。老胡接过凭证看了一下,满脸诧异地喊了一句:“这凭证不对,跟昨天的不一样,怎么变厚了?”村支书王某脸上掠过一丝慌乱,佯装镇定道:“这怎么可能?应该是您记错了。”夏处长之前没看过凭证,无法判断是否有问题,老胡心里直犯嘀咕,难道真是自己感觉错了?

再次翻看凭证发现,2014年12月31日14号记账凭证记载借:其他收入——协调及赞助X学校15.88万元,2014年12月31日15号记账凭证记载借:发包及上缴收入——承包金8.727万元,以上两笔记账凭证增加收入24.607万元,票据开具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这两笔收入我确定昨天没有见过,我怀疑是他们临时补进去的。”老胡将自己的看法告诉夏处长,夏处长略一思索,向村会计陈某提出要查看相关收据的存根,陈某脸色变了一下,磨蹭好长时间才拿出2014年至2015年的几本收据存根。夏处长和老胡找到有15.88万元和8.727万元这两笔收据的整本存根,发现收据存根开票日期凌乱,不少存根开票日期空白,除了本收据开具的是2014年的日期,之前开具的收据时间都是2015年,开票时间明显矛盾。夏处长和老胡判断这两张收据是昨天补开的。为了彻底弄清收据背后的真相,夏处长和老胡决定与村支书王某和村会计陈某分别单独谈话,通过摆出前期调查到的事实,以及收据时间矛盾等问题,双方一番斗智斗勇后,村支书王某和村会计陈某最终承认,这两笔收入是2015年4月23日审计人员查账后,才补开收据并交财经所入账的,之前这两笔收入一直未入账。至此,问题收据背后的真相终于大白。

审计组将发现的问题线索上报后,H省审计厅及时移交给了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移交的线索进一步追查发现,X村在集体土地租赁经营过程中,利用开具非正规收据收取收入,并将34.61万元的土地流转费不入账,设立“小金库”用于村集体开支;截留、挪用应分发给村民的土地流转资金24.61万元,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2015年9月,该县纪委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给予陈某撤销村党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的处分,截留、挪用的土地流转费也全部退回。

 

“鸳鸯收据”背后的真相

武汉市审计局 张杰、王婉

2015年3月中旬,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H省X县2013年至2014年种粮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审计组在对涉及流转土地种粮补贴资金的审计中发现,X县某村村支书、村会计在村集体土地租赁经营过程中,通过开具“鸳鸯收据”,截留、挪用土地流转费收入设立“小金库”用于村集体账外开支,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收集资料数据做足功课

进点初始,审计组收集整理中央及H省出台的与2013年至2014年种粮补贴政策执行相关的文件资料,对发放种粮补贴的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发放对象、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如何执行种粮补贴等政策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做到了心中有数。

同时,审计组对涉及种粮补贴发放的财政、主管部门、银行等多家单位的数据进行了采集,了解种粮补贴资金发放的管理模式为“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审计组决定采用计算机手段交叉比对财政部门种粮补贴资金到户数据与其他部门农户信息数据,明确审计重点、锁定审计疑点。

虽然此次种粮补贴资金审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且无类似的审计经验可供借鉴,但是通过前期扎实做好准备功课,审计组成员对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此次审计任务信心十足。

现场查证扩大审计范围

在调阅X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土地流转相关资料的过程中,审计组发现,X县X村有3000亩土地流转给M市X公司种植丹参、星柳以及其他农作物。这么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备案保存的流转资料只有简单的流转土地面积和用途,没有流转土地的具体详情。为了查证这块土地详细的流转过程和种植情况,审计组决定派出有多年审计经验的老胡和审计新人小江前往X村查看现场。

2015年4月22日,审计组成员小江和老胡在X村村支书王某的陪同下,乘坐小船来到长江江心洲,查看3000亩流转土地上的种植情况,证实3000亩的流转土地为滩涂,种植着丹参、星柳等植物,不存在领取种粮补贴的问题。当晚召开的例行碰头会上,小江和老胡将现场查看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在讨论接下来的审计方向时,审计组成员之间产生了意见分歧。

出于老审计人的直觉,审计组长夏处长对这块土地的流转问题始终觉得不放心,建议继续深入一步调查土地流转费的收取使用情况。

小江心直口快,立马持反对态度:“夏处,我们不是审计种粮补贴吗?怎么又要查土地流转费?”

老胡沉默了一下,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能理解夏处长的想法,只是按照审计方案上的时间安排,4月30日要结束现场审计,时间太紧了。”

听了小江和老胡的话,夏处长没有说话,只是低头沉思了起来。

片刻冷场后,一直在旁边倾听意见的另一名审计组成员老付说话了:“土地流转费确实不在我们这个项目的审计范围内,现场审计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但是,这么大块面积的流转土地,基于审计重要性,我也赞成查一查,查了才放心。”

老付说完,所有人都看向夏处长,等待他的决定。

夏处长看了众人一眼,边思考边说道:“大家的想法我都能理解,但是基于以往的审计经验,大面积土地流转涉及的农民多,极容易发生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比如,土地流转费没有如实足额发放。我们审计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适当的深入有必要,时间紧我们可以加加班,赶一赶,克服一下困难。大家说呢?”

小江性格活泼,立马应承道:“夏处,您要是一开始就把您的经验摆出来,我保证不会有意见,姜还是老的辣!”

其他人听了小江的话,也表示赞同。

夏处长说道:“既然都没意见,那就派任务,老胡和小江明天再去一趟X村,这次去记得把3000亩的土地流转合同和土地流转费收据复印带回来备查。”

合同漏洞牵出审计疑点

2015年4月23日一早,老胡和小江带着任务,在X村村支书王某的陪同下,前往镇财经所,了解3000亩土地流转费收支情况。根据财经所记账凭证记载,2013年9月18日,X村与X公司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明确流转费支付标准为堤内旱地210元/亩、堤外旱地130元/亩;2014年有一笔42.5万的土地流转收入入账,入账票据为2014年6月25日开具的一张H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老胡心细,发现入账的土地流转合同只明确了流转费支付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流转土地面积和流转费总额。现场询问陪同的村支书王某,王某称时间太久,具体的面积忘记了,而且自己文化程度低,当时签订合同时,也没有注意到面积和金额这些细节。老胡心下疑惑,这么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出去,签订合同那么草率?不行,既然来了这一趟,就要把事情搞清楚。打定主义,老胡和小江开始软磨硬泡,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反复询问,王某最后给出了一个签订合同时的大概面积。根据这个面积,老胡和小江仔细测算,发现收据上42.5万元的土地流转费与村支书王某给出的合同面积怎么也对不上。两人一商量,立即将情况电话汇报给夏处长。夏处长听完汇报,直觉有疑点,指示老胡和小江立即返回审计组,不要再跟村支书王某过多接触。

42.5万元的土地流转费与村支书王某给出的合同面积无法匹配,问题出在哪儿?土地面积不对?流转土地是一片滩涂,经管局备案的面积与合同签订时的面积可能不一致,又无法通过现场测量核实具体面积,怎么办?审计似乎陷入了僵局。例行的晚上碰头会,大家都没有积极发言。

小江受不了安静,首先发问:“还要查吗?”

老付想了想,说:“合同上虽然没有写明具体的土地面积,但是有这条甲方将辖内村民小组承包的土地3000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我觉得应该不用再查下去了。”老付指着会议桌上的一堆资料,补充说道:“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资料需要查看核实,时间完全不够用,后面几天估计要通宵加班。”

老胡接着发表看法:“合同确实存在漏洞,而且村支书王某有些奇怪,这么大面积的土地,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注意到细节可以理解,但是连面积都不记得就不正常了,合同约定这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有12年,这可是X村的大事。”

夏处长对老胡的话表示赞同:“确实不正常,我有一个想法,既然在X村方面我们有疑点没有突破,那就找土地承租方X公司核实下情况。以前审计的时候,我们也发现过收据头大尾小或者头小尾大的问题,我们就去查一查,看看对方的账再说。”

延伸外调发现问题线索

审计组连夜联系M市审计局,决定第二天前往X公司进行延伸调查。2015年4月24日,审计人员在X公司查阅凭证时,意外的发现一张由X村开具的一般收款收据,收据开具时间为2014年1月22日,收据内容为“地租3176亩”,金额为65.46万元。同一块土地流转事项,为何X村和X公司入账的收据不同、金额不同?经审计人员详细询问X公司法定代表人盛某,盛某介绍,X公司承租的X村土地实际面积为3176亩,租费费协调费65.46万元,其中:内围1036亩每亩210元合计21.76万元,外围2140亩每亩130元合计27.82万元,协调费每亩50元合计15.88万元。65.46万元土地流转费已全部转账至X村村支书王某个人账户,X公司收到的就是这份由X村开具的一般收款收据。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审计人员对村支书王某和X公司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查询比对,X公司支付出去的款项与王某个人银行账户流水吻合。

审计小组在X公司取得重大突破,发现如下线索:(1)X公司实际支付的土地流转费金额与X村入账的收入不一致,X公司实际支付土地流转费65.46万元,X村入账收入42.5万元;(2)X村同一笔土地流转费收入开具了两套收据,2014年1月22日开具给X公司一般收款收据65.46万元,没有入村集体账,2014年6月25日开具了一张H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42.5万元,已经在镇财经所入村集体账。

技高一筹揭露背后真相

X公司延伸调查的结果第一时间反馈到了X县审计组,夏处长和老胡松了一口气,没有白跑一趟,值得!两人趁热打铁迅速赶往X村,追查为何22.96万元的土地流转费没有入村集体账。2015年4月24日下午,就在夏处长和老胡对X村2013至2014年度土地出租收入进行认定时,村支书王某反映村账上收入增加了,并从镇财经所找来记账凭证。老胡接过凭证看了一下,满脸诧异地喊了一句:“这凭证不对,跟昨天的不一样,怎么变厚了?”村支书王某脸上掠过一丝慌乱,佯装镇定道:“这怎么可能?应该是您记错了。”夏处长之前没看过凭证,无法判断是否有问题,老胡心里直犯嘀咕,难道真是自己感觉错了?

再次翻看凭证发现,2014年12月31日14号记账凭证记载借:其他收入——协调及赞助X学校15.88万元,2014年12月31日15号记账凭证记载借:发包及上缴收入——承包金8.727万元,以上两笔记账凭证增加收入24.607万元,票据开具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这两笔收入我确定昨天没有见过,我怀疑是他们临时补进去的。”老胡将自己的看法告诉夏处长,夏处长略一思索,向村会计陈某提出要查看相关收据的存根,陈某脸色变了一下,磨蹭好长时间才拿出2014年至2015年的几本收据存根。夏处长和老胡找到有15.88万元和8.727万元这两笔收据的整本存根,发现收据存根开票日期凌乱,不少存根开票日期空白,除了本收据开具的是2014年的日期,之前开具的收据时间都是2015年,开票时间明显矛盾。夏处长和老胡判断这两张收据是昨天补开的。为了彻底弄清收据背后的真相,夏处长和老胡决定与村支书王某和村会计陈某分别单独谈话,通过摆出前期调查到的事实,以及收据时间矛盾等问题,双方一番斗智斗勇后,村支书王某和村会计陈某最终承认,这两笔收入是2015年4月23日审计人员查账后,才补开收据并交财经所入账的,之前这两笔收入一直未入账。至此,问题收据背后的真相终于大白。

审计组将发现的问题线索上报后,H省审计厅及时移交给了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移交的线索进一步追查发现,X村在集体土地租赁经营过程中,利用开具非正规收据收取收入,并将34.61万元的土地流转费不入账,设立“小金库”用于村集体开支;截留、挪用应分发给村民的土地流转资金24.61万元,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2015年9月,该县纪委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给予陈某撤销村党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的处分,截留、挪用的土地流转费也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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